四川外语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细则
为贯彻国家教育部(原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办法和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和建设,提高实验室教学和科研水平及投入效益,更好地为培养人才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的对象
凡经学校正式批准建制的实验室,其建设、改革与固定资产设备使用过程中形成的资料,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法规、学校管理制度、实验室发展情况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资料等均需分类建立实验室工作档案。根据学校档案工作的统一管理要求,除学校综合档案室已直接立卷的管理项目外,资产管理处、各实验室应分别建立相应的实验室工作档案。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
1、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工作法规、制度卷
(1)上级下发的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文件;
(2)学校有关实验室发展与改革的文件;
(3)实验室建制审批文件和各类规章制度;
(4)实验室工作总结及人员考核表。
2、 各类报表或数据卷
(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各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
(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情况年度数据与报表;
(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情况数据与报表;
(4)各实验室任务及人员情况学年数据与报表;
(5)各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基本情况学年数据与报表;
(6)实验项目学年数据与报表。
3、 实验室管理卷
(1)实验室环境条件的增扩与实验室改革方案文件,实验室工作评估文件,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变更情况,实验室管理方面的重要实施细则,实验室主任任命文件及工作岗位责任制;
(2)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卡片;
(3)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包括每台仪器设备申购时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订货合同、装箱单、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及其履历书、验收报告、维修申请单、维修纪录本和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等材料。
4、实验室教学管理卷
(1)实验教学大纲、教材、讲义、实验指导书;
(2)年度实验教学计划安排;
(3)实验题目的更新、改造与淘汰资料;
(4)实验教学科研课题卡片。
三、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1、实验室主任负责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实验室要由专人负责档案收集、整理、会编及存档工作;严格实验室档案借阅手续,实验室主任及具体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