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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选听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暂行)

发表时间:2011-11-04 浏览量:

学生选听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暂行)

学生选听实验室(以下简称选听室)是根据国家日元贷款项目规划建立的,是四川外语学院学生自主学习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选听室的正常运行,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使用计算机网络实验室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二、使用选听室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安排,上机人员一律凭学校有效证件(只对校内教职员工、学生开放)办理选听卡。进入选听室时须携带本人选听卡、校内有效证件(如教师证、学生证、借阅证等),以备管理人员检查。如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机房。

三、学生选听室严禁吸烟和使用烟火;任何人不得私自接电源、私拉线路,严禁乱动电闸和消防器材,违者将处以壹拾到贰拾元的罚款。

四、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不得随意更改设备参数。

五、爱护选听室设备,不能随意拔插网络线路及电源线路,不得私自拆卸、搬移设备,或私自出借设备。因工作需要借用设备,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六、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准破坏性操作,如使用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七、保持实验室的整洁与安静,严禁喧哗,严禁带饮料或茶水进入实验室内,严禁在实验室内吃零食,严禁乱扔废品杂物。违者将处以壹拾到贰拾元的罚款。

八、实验室是给大家提供语音练习的场所,不能在实验室内自习。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教育技术中心

二〇〇五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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